市直,在双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推动事业单位依法诚信规范履职,切实加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事中事后监管,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市委编办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市直及在双中省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和结果通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事前”精心谋划部署。3月31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结束后,市委编办立即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专项部署会议,将抽查人员、方式、范围、比例、频次、时间、内容、流程、结果处理等进行提前谋划和精心设计,制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双编办发〔2024〕10号)。同时,依托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规范执法人员名录库信息,建立202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名录库,为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做好前期准备,为高质量开展抽查工作创造有力条件。
(二)“事中”严格规范审查。一是根据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信息,制发《抽查通知书》、发布迎检材料目录,通过自取和电子传送等方式通知事业单位,及时开展自纠自查,限时报送检查材料。二是通过书面审查、网络监测和实地核查三种方式,严格落实主体监管责任,重点对登记事项、资产运行、开展业务及履职情况等进行检查,听取法人论述和申辩、征求意见建议,全面摸清事业单位依法履职和规范运行情况。三是对审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通过电话、业务工作群和登记管理系统信息回复方式进行问题反馈,说明存在问题及注意事项。及时发布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明确申报材料信息和提交流程,指导其重新规范提交,实施全流程跟踪服务,提高工作实效。
(三)“事后”突出运用实效。一是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和《问题清单》,及时反馈举办单位,发挥举办单位监管职责,要求其限时报送整改佐证材料及整改报告,规范建立监管台账。二是年度抽查情况和结果将通过“双鸭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shuangyashan.gov.cn/)、 “信用双鸭山”网站(https://credit.shuangyashan.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和查询,促进和监督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公益服务活动。三是注重结果运用,强化编办内部协同联动监管机制,将检查结果与机构编制审核和研判相结合,作为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二、检查情况
按照年初制定本年度检查任务,通过“国家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随机抽取60家事业单位作为检查对象,抽取2名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检查工作,对各单位报送并公示的上一年度(2023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有关情况和法人登记事项的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及有效性,登记事项与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事项的一致性等方面进行检查,共发现29家事业单位分别存在8类具体问题,31家事业单位未见异常(详见附件)。
经查,2家单位年度报告书中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与上年度雷同;20家单位法人证书宗旨和业务范围已调整,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1家单位法人证书举办单位已调整,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7家单位法定代表人编制未调整到任职单位;1家单位法定代表人已调任行政机关,未及时任命事业单位行政负责人;1家单位机构已撤销,未申请注销登记;1家单位未悬挂本单位名称的标牌;6家单位悬挂的标牌与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文件名称不一致。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在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和登记管理工作重要性方面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等情况。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分别制发了《整改通知书》和《问题清单》,要求限期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单位,由举办单位对产生问题的原因、下步推进措施、预计完成时限等进行说明,市委编办将持续跟踪督导,并按照有关规定视情况给予进一步处罚。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举办单位监管责任。各举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举办单位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机构编制规定和登记管理规定情况的监管检查,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督导问责,认真履行年度报告公示内容审查(含保密审查)责任,监督所属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二)压实事业单位主体责任。事业单位是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对照通报中的违规行为,深刻检视自身问题,充分认识法人登记工作重要性,提高法律法规意识,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未被抽查到的事业单位要引以为戒,加强自检自查,自觉增强遵规守法意识。
中共双鸭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22日